在2004年美国Immersion因为不满他们的震动专利被侵犯,一口气控告微软XBOX与SONY PS2侵犯了他们的震动专利,而微软在第一时间表示愿意和解,并支付2600万美圆以取得Immersion公司的10%股权;而SONY则不服继续上诉,不但搞得一开始PS3手柄无法使用震动功能(因此SONY还说震动是旧世代的技术,PS3不想采用...等借口),而打了3年的专利官司依然是SONY败诉,SONY也必须乖乖支付Immersion公司共计约1.225亿美圆的赔偿,从而也让PS3游戏手柄可以使用震动功能了。
不过好玩的来了,因为微软一开始就先支付2600万美圆给Immersion以取得10%的股权,已经是该公司的股东了,现在SONY赔偿Immersion约1.225亿美金,微软既然是公司股东当然能分红,所以也从Immersion公司拿到2100万美圆的红利。没想到当初微软支付2600万美圆最后不但拿回了2100万美圆(来回差距不过500万美圆),还避掉了专利官司的麻烦(看看SONY当初不服输打官司最后却要赔1.225亿美圆,以及让PS3一开始没有办法使用震动功能的下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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